11月5日,山东东营,律师去银行取4万现金,被追问“资金用途”,律师认为这侵犯自己的隐私权,拒绝告知,银行竟然报案处置!律师这下忍不了,把这事情发到了网上,银行领导低头道歉,但律师觉得事情还没完…… “我就取自己存的 4 万块钱,咋跟审犯人似的?”2025 年 11 月 5 日,山东东营的周律师揣着银行卡走进建设银行东营东城支行,本想着取了钱就去办私事,没成想这一趟,把自己 “整” 成了热搜主角。 周律师是个较真的人,平时办起案子来逻辑清晰,特别看重个人权益。那天他计划取 4 万现金,可 ATM 机限额,最多只能取 2 万,他之前在 ATM 机取过 5000,想着干脆去柜台取。到了柜台,柜员操作着机器,突然抬头问他:“周先生,您取这么多钱是干啥用啊?” 周律师愣了一下,心里犯嘀咕:“我取钱用途是私事,凭啥告诉银行?” 他直接回了句:“这是我的隐私,不能说。” 本以为这事就过去了,没想到柜员接着说:“那您这情况,我们得按流程报个警。” 周律师当时就懵了,自己合法取钱,咋还牵扯报警了?但他也没慌,想着身正不怕影子斜,就等着警方来。没一会儿,民警到了,了解情况后,发现周律师确实没啥问题,就跟银行和周律师沟通了下,这事也算暂时告一段落。 可周律师越想越觉得不对劲。“我存钱的时候银行咋不追问用途?取钱就非得问?还报警,这不是折腾人吗?” 他是个律师,对权益保护特别敏感,觉得银行这操作既不合理也不合法。11 月 6 日,他干脆把自己的经历写成文章,发到了网上。 帖子一出来,瞬间就炸了锅。 网友们议论纷纷:“我上次取两万,银行也问我了,我就说家里装修,这不是没事找事吗?” “银行这是借着反诈的由头,侵犯咱们隐私权啊!” “支持律师维权,凭啥取钱还要自证清白?” 消息传开后,建设银行东营分行的领导坐不住了,赶紧托人联系周律师,又是道歉又是解释,说这是 “基层反诈层层加码,不是故意针对他”。但周律师没接受道歉,他觉得这不是道个歉就能完的事。 “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,是很多老百姓都遇到的事。” 周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说得特别实在,“银行不能借着反诈的名义,把所有责任都推给储户,让咱们自证清白。要是真涉嫌犯罪,那也是公安机关去调查,轮不到银行来审。” 更有意思的是,记者还去问了东营市反诈中心,人家直接说:“取钱问资金用途,这是银行自己的问题,和我们没关系。” 银行这边呢,工作人员又解释:“不是我们想管,是反诈中心要求的,超过 1 万就得核实用途,也是怕市民受骗。” 两边这么一说,网友们更清楚了 —— 合着这是 “踢皮球” 呢。 周律师这事儿,让不少人也开始反思。咱们普通人去银行办业务,本来是挺正常的事,现在却变得处处 “受限”。有人说,反诈是好事,但不能搞 “一刀切”,更不能让老百姓为了取个钱,就得把自己的隐私掏出来。 现在,周律师没打算就这么算了,他觉得得把这事掰扯清楚,不仅是为了自己,也是为了更多遇到类似情况的人。“错的不是基层柜员,是制定这不合理规定的管理层。” 他这话,说出了不少人的心声。 你说这事儿,最后会咋解决呢?反正网友们都等着看后续。有网友评论:“支持律师到底!咱们老百姓的权益,就得有人站出来维护!” 还有人说:“希望这事能推动银行改改规矩,别再让大家取钱跟过关似的。” 其实啊,这事儿说到底,就是一个平衡的问题。反诈很重要,但保护储户的合法权益也不能落下。要是为了反诈,就把储户的隐私和便利都牺牲了,那也有点本末倒置了。希望周律师的较真,能让这事有个让大家都满意的结果吧。 对于这件事情,您怎么看?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