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胆子太大了!”黑龙江一女子回老家探亲,见男亲戚腿脚不便,竟然自告奋勇,在没消毒的情况下,直接把男子腿部脓肿挤破,导致其1个月后,因血液感染、多器官衰竭不幸去世。家属悲愤报警却未能立案,转而将女子告上法庭。最终法院判决大快人心! 一位姓单的女子。去年春节的时候,她回老家探亲,走亲戚时得知男亲戚王明一直受腿疾折磨,看了不少地方都没治好,平时腿脚很不方便。换作咱们普通人,顶多劝两句“别拖着,赶紧去大医院查查”,可单某偏不,仗着自己懂点所谓的“土办法”,竟然自告奋勇地拍着胸脯说,能把王明的腿给治好。 说起来王明也实在是病急乱投医,或许是被腿疾折磨得太久,又或许是碍于亲戚这层关系,竟真的相信了单某的话。等到今年四月中旬,天气暖和了些,他特意独自一人赶到吉林临江,投奔单某,满心期待着对方能帮自己摆脱病痛。可他万万没想到,这一去,竟是踏上了不归路。 单某哪里懂什么治病,连最基本的行医资格证都没有,更别提系统的医理知识了。面对王明那已经出现坏疽、内部早就严重感染的右脚,她压根没当回事,直接拿出了极其简陋甚至可以说是愚昧的办法。一会儿用手在患处使劲按摩,一会儿又用脚碾擀,完全不管这样的操作会不会加重损伤。 最让人无法理解的是,当发现王明腿上的伤处已经形成了大块脓肿时,单某竟然在没有任何专业消毒措施、没有无菌器具的情况下,徒手就把脓包给挤破了。在她看来,这或许是在帮王明“排毒”,可她根本不知道,这一挤,直接把致命的真菌送进了王明的身体里。原本被身体防线勉强阻挡的真菌,顺着挤破的破口长驱直入,疯狂侵入血液系统,一场致命的感染就此开始。 从四月十四日王明抵达单某住处,到五月十七日晚上心脏停止跳动,仅仅一个多月的时间,所谓的“治疗”就变成了催命符。好好一个人,原本只是腿脚不便,却因为单某这鲁莽的举动,最终没能挺过来。 尸检报告上的结论冷冰冰的,却字字戳心:右脚坏疽破裂致使真菌侵入血液,引发严重感染,最终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。说到底,要是单某没瞎折腾挤那一下,哪怕王明只是保持现状去医院截肢,大概率也能保住性命。 王明走得突然,家里人瞬间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中。好好的人出门寻医,回来却变成了一盒骨灰,家属们悲愤交加,第一时间就报了警,一心想让这个“庸医亲戚”受到应有的惩罚。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,报警后事情的发展并不顺利。 警方经过详细审查后,认为这件事既构不成故意伤害,也因为缺乏特定要件不构成非法行医罪,没法立案。后来法院曾试图以“过失致人死亡”为由,将案件移送回公安局,可临江市公安局最终还是做出了不予接收、不予立案的决定。刑事途径走不通,家属们咽不下这口气,只能转而向民事法庭提起诉讼,要求单某承担全部责任,为逝去的亲人讨一个公道。 法庭上的气氛格外压抑,一边是痛失亲人、人财两空的家属,一边是声称自己“一片好心没好报”,却可能要面临巨额赔偿的单某。但法律终究是公正的,不会因为“好心”就纵容过错。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审理后,把这笔“糊涂账”算得明明白白。 法院认为,单某虽然是出于“好心”,但好心绝不能成为无证行医、胡乱操作的挡箭牌。她在没有任何医疗资质的前提下,贸然对坏疽这种高风险病灶进行挤压排脓,还毫无消毒意识,这种严重的过错直接导致了真菌入血的恶果,明显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。 不过判决也没有一味偏袒,法官同时指出,王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身体出了严重问题,不相信正规医院,反而盲目寄希望于非正规治疗,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,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。 最终的判决结果可以说是大快人心:单某作为主要过错方,承担70%的赔偿责任,总计要赔偿56.7万元;王明自负30%的责任。听到判决结果的那一刻,单某在法庭上嚎啕大哭。这泪水里,或许有对巨额赔偿的悔恨,或许有对逝去亲戚的愧疚,但再多的眼泪,也换不回一条逝去的生命,一切都为时已晚。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,所谓的“土法治大病”,根本就是自欺欺人,在现代医学和法律面前不堪一击。生命健康从来都不是小事,不管是自己还是家人患病,都得找专业的医生,去正规的医院,可不能轻信亲戚朋友的“土办法”。 熟人关系、好心帮忙都不能凌驾于专业和法律之上,毕竟一旦越界,酿成的悲剧,谁也承担不起这样的代价。 【来源:封面新闻】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