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名同病房患者同一天做骨科手术,结果都被医生把钻头遗落在体内,更离谱的是,医院还

一片柚叶 2025-12-19 16:54:18

两名同病房患者同一天做骨科手术,结果都被医生把钻头遗落在体内,更离谱的是,医院还瞒了他们好几个月。 先说说第一位患者周外平。他因为意外跌伤,在祁阳市中医医院做了骨科手术。手术过程中,医生用的钻头突然断了,断掉的部分直接掉进了他的骨缝里。可这事儿,医生和医院从头到尾都没跟周外平和他的家属提过一句。出院后,周外平的右腿一直疼得厉害,他多次找主治医生反映,还反复跑医院复查了好几次,每次医生都告诉他,术后恢复期疼痛很正常,可能是他个人体质差,恢复得慢。就这样,他疼了整整五个月,直到实在忍无可忍,转去另一家医院检查,才发现右腿手术部位嵌着一枚断裂的钻头。这时候他才知道,困扰自己这么久的疼痛,竟然是因为这枚被遗落的钻头。 无独有偶,与周外平同病房、同一天接受手术的柏系生,也遭遇了同样的事情。他的左小腿术后一直疼痛不止,去外院检查后,发现体内也遗留着一颗手术钻头。两人知道真相后,气得不行,多次找医院要求给个说法,可医院一直拖着,没给出个明确的处理结果。 直到后来,周外平才拿到一份由手术组人员签字的《证明》,上面明确写着,他体内遗留断裂钻头1枚,术后未告知本人及家属,情况属实。这时候医院才承认,手术中钻头断裂遗落体内一事属实,但他们当时觉得“对患者影响不大”,打算在后续取钢板手术时一并处理,所以就没及时告知。可他们没想到,这小小的钻头,给患者带来了多大的痛苦和困扰。周外平因为这枚钻头,疼了五个月,精神上承受了巨大的压力;柏系生也是一样,术后生活质量大打折扣。 这件事被曝光后,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。永州市卫健委对医院及相关医师作出了行政处罚,认定医院存在“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医疗风险、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”“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”等违法行为,对医院给予警告并罚款3万元,同时责令立即改正。可即便如此,医院和患者之间的赔偿事宜,还是没能达成一致。祁阳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多次组织调解,最后只能出具《调解终结书》,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。 这起事件,不仅让患者身心受伤,也严重损害了医院的信誉。它提醒我们,医疗安全无小事,患者的知情权必须得到保障。医院和医生在手术过程中,一定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一旦出现问题,要及时、如实告知患者和家属,积极采取补救措施,而不是选择隐瞒和拖延。只有这样,才能重建医患之间的信任,让患者放心就医。 来源:三湘都市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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