针对白宫将肯尼迪中心更名为特朗普-肯尼迪中心,肯尼迪家族成员乔·肯尼迪三世今天发文表示:“肯尼迪中心是为一位逝去总统设立的永久性纪念场所,其命名是由联邦法律规定的。与林肯纪念堂一样,肯尼迪中心也不能被重新命名,无论有人怎么说。” 这肯尼迪中心的名字可不是随便起的,是写进美国联邦法律里的“铁规矩”。早在1958年,这里最初叫国家文化中心,1964年肯尼迪总统遇刺后,国会专门通过了88-260号公法,正式把它更名为“约翰·F·肯尼迪表演艺术中心”,明确定位是纪念这位逝去的总统,而且是华盛顿及周边地区唯一纪念肯尼迪的国家级场所。 法律里写得清清楚楚,要把之前法案里所有“国家文化中心”的字样都替换成肯尼迪中心的全名,还要求中心里必须设置合适的纪念设施。简单说,这名字是国家层面定下来的纪念符号,不是谁想改就能改的。 乔·肯尼迪三世拿林肯纪念堂类比,可不是随口举例子。在美国,国家级纪念场所的命名从来都是严肃事,尤其是为纪念已故总统设立的场所,几乎没有随意更名的先例。就像林肯纪念堂,纪念的是带领美国结束南北战争的伟人,名字同样有历史和法律的双重加持,是国家记忆的一部分。 肯尼迪中心作为“活的纪念地”,1971年开放至今,每年要办2200多场演出展览,接待200多万游客,里面不光有肯尼迪总统的青铜胸像、真人大小雕塑,还有专门的沉浸式展览讲述他的生平以及中心成为纪念地的历程。这地方早就不是单纯的艺术中心了,是美国人对肯尼迪总统的集体记忆载体,硬要加个名字进去,相当于在历史纪念上乱涂乱画。 可能有人会问,特朗普这边为啥非要凑这个热闹?其实早有苗头。自从再次执政后,特朗普就一直想搞点“标志性遗产”,之前不仅解雇了肯尼迪中心的总裁,把董事会换成自己人,还亲自当主席,说自己筹集了1亿多美元翻新建筑,甚至半开玩笑说过要改成“特朗普表演艺术中心”。 这次想改成“特朗普-肯尼迪中心”,说白了就是想把自己的名字和这种国家级地标绑在一起,给自己留名。更有意思的是,之前已经有共和党议员提过法案,想把中心的歌剧厅命名为“梅拉尼娅·特朗普厅”,结果直接被民主党反对了,现在又想动整个中心的名字,争议自然更大。 再说说乔·肯尼迪三世这个表态的分量。他可不是普通的家族成员,是前司法部长罗伯特·F·肯尼迪的孙子,前总统约翰·肯尼迪的侄孙,自己还当过国会众议员,之前还代表民主党回应过特朗普的国情咨文,在政坛有不小的影响力。 他站出来说话,不光是为了维护家族荣誉,更是戳中了问题的关键,这不是家族和个人的矛盾,是有人想打破法律定下来的规矩,破坏国家的历史纪念传统。之前肯尼迪的孙子杰克·施洛斯伯格就曾反对过类似的命名提议,说“一个国家的品格,看它尊崇谁、铭记谁就知道了”,这话其实就是在说,纪念场所的名字承载的是公共价值,不是个人的“冠名权”。 更关键的是,肯尼迪中心从出生那天起就带着“公私共建”的属性,不是某个人能说了算的。当初建中心的时候,钱是私人捐款、联邦匹配资金和财政部债券凑起来的,后来运营维护也一直有联邦资金支持,1994年之后才由董事会负责管理联邦拨款的使用。 也就是说,这地方本质上是美国民众的公共财产,特朗普就算捐了钱翻新,也不能把公共纪念地当成自己的“个人名片”。美国退伍军人事务部有明确规定,国家级纪念场所的命名要基于历史特征或地域特点,不能随便用个人名字蹭热度,更别说把已经法定命名的纪念地改得不伦不类。 说到底,这场改名争议的核心根本不是“加个名字而已”,而是规则和特权的博弈。乔·肯尼迪三世的发文之所以能引发共鸣,就是因为他点透了“法律大于个人意愿”这个最基本的道理。 肯尼迪中心承载的是对一位已故总统的缅怀,是美国的文化和历史记忆,这种地方的名字不是随便能改的“标签”,而是写在法律里、刻在公众心里的庄严符号。 特朗普想把自己的名字和肯尼迪绑在一起留名青史,可历史记住的从来不是强行蹭来的冠名,而是对规则的尊重和对公共价值的守护。真要硬来,恐怕不是改个名字那么简单,最后只会留下一段破坏规则的笑柄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