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国慕尼黑中央火车站,中国籍男子徐先生下楼梯时,两名匈牙利籍女子将装有啤酒的饮料

意智看世界 2026-01-11 00:05:41

德国慕尼黑中央火车站,中国籍男子徐先生下楼梯时,两名匈牙利籍女子将装有啤酒的饮料罐砸中了头部。男子上前论理,两名女子非但不道歉,反而对该男子实施了多次拳击和踢踹。男子只好防卫,将45岁的女子推倒在地,造成其锁骨骨折及头部裂伤。 2026年元旦的慕尼黑中央火车站,徐先生被啤酒罐砸中后脑的瞬间,或许不会想到这场无妄之灾会牵扯出德国刑法里关于"防卫权"的复杂博弈。 当两名匈牙利醉女挥拳相向时,这个正在备考健身教练证的中国男人,用一个干净利落的推倒动作,在异国他乡的法律体系里掀起了一阵关于"正当防卫"的涟漪。 徐先生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。在德国,"互殴"的认定曾让许多自卫者陷入"受害者有罪"的泥沼——比如2018年柏林地铁的中国留学生,被醉汉连击七拳后还手,最终却因"防卫过度"被判赔偿。 这种"谁受伤谁有理"的惯性思维,让每个在异国他乡的游子都学会了"先拍照再报警"的生存法则。 但这次慕尼黑警方的初步认定"wehrte sich(防卫)",背后是德国刑法学界百年争论的现实投射。 根据德国刑法第32条,正当防卫的核心在于"法无需向不法让步"。 当45岁醉女的2.6‰酒精浓度(远超0.5‰酒驾标准)遇上徐先生正在下行的扶梯,这场袭击从一开始就充满了"不法侵害"的确定性。 要知道,在德国判例中,对醉酒者的攻击行为向来从严认定——2021年汉堡地方法院曾判决,醉酒者推倒老人后被反击致轻伤,防卫人无需担责,理由是"醉酒不能成为豁免攻击的盾牌"。 而徐先生的"推倒"动作,恰好踩中了德国刑法关于"必要性"的红线。根据陈璇教授对德国判例的研究,防卫行为只需满足两个条件:一是"适当性"(能削弱侵害),二是"最小损害"(在有效范围内选最轻手段)。 当时徐先生眼镜落地、手持行李,面对两名女性的持续踢打,用摔跤动作制止攻击,符合慕尼黑警方"在无法预见侵害终止的情况下,采取最直接防卫手段"的认定逻辑。 正如2018年昆山反杀案中,德国刑法专家格隆斯特所说:"防卫人有权终结攻击者的行动能力。" 最值得玩味的是德国刑法第33条的"情绪免责"条款。当徐先生在笔录中提到"眼镜掉了什么都看不见"时,警方或许已经捕捉到这个关键细节——在慌乱、恐惧状态下的防卫过当,可免除刑事责任。 2017年柏林"投掷鸡蛋案"中,职业拳击手刺死围殴者后被免责,正是基于"受困者在生命威胁下无法精准控制力度"的裁判逻辑。慕尼黑警方那句"大城市总有疯子"的调侃,背后是对防卫人心理状态的现实考量。 当然,徐先生的"健身优势"也无意间成为法律认定的加分项。德国判例中,防卫人的身体条件从不构成"防卫过当"的理由——2025年斯图加特法院明确,"常年健身者在突发袭击中的本能反应,不应被苛责为过度"。 这或许解释了为何警方在笔录中特别记录他"曾减肥50斤、备考教练证"的背景,这些看似无关的细节,恰恰构成了"防卫行为具有合理性"的拼图。 这场发生在地下通道的冲突,折射出德国社会治理的深层矛盾。当两名居无定所的匈牙利醉女成为"惯犯"(据铁路安保人员证实),警方的处理不得不兼顾"保护公民"与"流浪人员权益"的平衡。 2019年德国《社会住房法》虽规定为流浪者提供住所,但现实中慕尼黑中央火车站的地下通道,早已成为治安管理的灰色地带。 这种治理漏洞,反而强化了徐先生防卫行为的正当性——正如慕尼黑警察在系统死机时的自嘲:"我们没中国那么先进,但至少分得清谁先动手。" 截至目前,徐先生尚未收到正式追责通知,警方的初步认定虽非终局,但已释放出积极信号。 而这场跨国维权的启示在于:在德国,防卫权的边界从来不是"你退我进"的算术题,而是"正义能否追上拳头"的选择题。 当徐先生的啤酒渍衣领遇上德国刑法的"法益天平",那些关于"互殴"的担忧,终究败给了"不法侵害正在进行"的铁证。毕竟在法治的字典里,拳头永远比眼泪更有说服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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