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别急着替男子喊冤,也别纠结“自愿”两个字,法律早给幼女划好了最坚硬的保护线,这

我本诚然 2026-01-11 14:07:44

先别急着替男子喊冤,也别纠结“自愿”两个字,法律早给幼女划好了最坚硬的保护线,这条线,谁碰谁倒霉! 法院认定的关键证据,恰恰戳破了男子“不知情”的谎言——他早就知道女孩是初二学生!一个初二孩子,正常年纪不过13、14岁,他揣着明白装糊涂,不追问、不核实,反而借着“恋爱”的名义多次和女孩发生关系,这根本不是被欺骗,是明知可能踩线还心存侥幸。 很多网友疑惑“自愿为啥算强奸”,核心根本不是愿不愿意,是女孩才13岁,是法律意义上的幼女!这个年纪的孩子,身心都没发育成熟,根本不懂性行为意味着什么,分不清好感和爱情,更没能力为自己的“自愿”承担后果。法律之所以不管幼女是否自愿,只要发生关系就定强奸,就是要给这些还没长大的孩子,筑起一道成年人不能逾越的防火墙。 别拿“女孩谎报年龄”当借口,19岁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比13岁孩子多了六年的社会认知,核实对方年龄是基本义务,更是底线。他但凡多一点审慎,看到初二作业时多问一句,都不会落得五年六个月刑期的下场。所谓的“冤枉”,不过是为自己的无知和放纵找的遮羞布。 这判决一出,评论区直接吵翻,有人说判得好,就该用刑罚警醒所有成年人:幼女碰不得,自愿也不行!也有人惋惜两个孩子的人生,可惋惜之余更该明白,法律的严苛从不是为了惩罚,是为了警示。 对成年人来说,这是最直白的教训:网络交友别轻信年龄说辞,涉及亲密关系务必核实身份,底线面前没有“不知情”的退路;对家长而言,更要盯紧孩子的网络社交,早点做好性教育和安全教育,别等伤害发生才追悔莫及。 五年六个月,是男子为自己的侥幸付出的代价,更是给所有人敲响的警钟:未成年人的成长防线,容不得半点试探。未成年保护的法律底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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