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满心委屈,觉得自己才是受委屈的一方:当年响应政策交了黄标车,社区承诺终身免物

我本诚然 2026-01-12 12:07:53

男子满心委屈,觉得自己才是受委屈的一方:当年响应政策交了黄标车,社区承诺终身免物业费,新物业接手却不认账,不交钱就拉黑车牌不让进门,这明明是物业不讲理!他堵门确实不妥,可满心愤懑没处发泄,只能一遍遍打110,盼着民警能主持公道,谁料6次报警,换来的全是“这是民事纠纷,自己协商”的敷衍,只盯着让他挪车,对物业限制业主通行的事绝口不提。 他越想越气,偏不肯挪车,觉得一旦退让就没了说理的余地。可他没料到,第6次报警后,民警到场两次警告无果,竟直接掏出辣椒喷雾喷向他,随后强行扭送带离。次日他就医时才发现,右侧3根肋骨骨折,身上多处擦伤,那份疼痛远不及心里的寒。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,后来得知当时的传唤审批表明明写着“不同意强制传唤”,民警却依旧我行我素。 更讽刺的是,他多次报警无人立案,物业转头报他堵门影响通行,警方却火速以“扰乱公共场所秩序”立案调查。这般区别对待,让他彻底下定决心起诉民警,要讨一个公道。 其实这事里,没有绝对的赢家。男子拒交物业费有执念,却用堵门这种损人不利己的方式维权,扰乱了邻里通行;物业追讨欠费没错,可拉黑车牌限制业主进门,早已触碰法律红线;民警维护秩序是职责,却偏了调解的天平,用超出必要限度的执法手段处理民事纠纷,程序和方式都失了妥帖。 多少物业纠纷,都是从一方不肯让步、一方用错方式开始,最后闹得两败俱伤。业主维权要守规矩,不能凭意气用事;物业管理要讲法律,不能滥用管理权;民警处置要握好度,既要护秩序,更要守好执法边界,不偏不倚才是民心所向。说到底,遇事各退一步不难,难的是都能守住规则和底线。维权不成反受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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