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新华社报道,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(“拼多多”平台运营主体)未按照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的要求报送涉税信息,被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,企业虽已进行整改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。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依法依规对“拼多多”处以罚款10万元。 虽然10万元对拼多多来说,算不得什么,就像牛身上拔一根毛。但是,由于是首个被罚的对象,警示意义就显得更大一些,其被罚的影响力也就不是10万元能够概括的了。 作为互联网平台,如果连基本的税务意识都没有,都不能按要求报送涉税信息,到底是企业大了,不畏惧法律了,还是对这样的事根本不在乎,或者管理上就是如此。这个问题,应当引起拼多多的高度重视与关注。 要知道,企业越大,越应当有法治意识、法制观念,要能够一切依法办事。而从此次事件来看,拼多多方面总体是做得不够好的,是存在比较大的缺陷的。而税务部门在对拼多多实施处罚时,也是教育为主,只象征性地给予拼多多10万元的罚款,希望拼多多能够吸取教训,不再发生类似问题。同时,也希望其他企业也能引以为戒,不要当第二个拼多多。
据新华社报道,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(“拼多多”平台运营主体)未按照《互联网平
浩俊看世界
2026-01-22 19:25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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