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,一女子还在念大学,突然精神病症复发独自离家出走,在出走的十年内被一名男子收

梅姐说法 2026-01-26 12:55:51

山西,一女子还在念大学,突然精神病症复发独自离家出走,在出走的十年内被一名男子收留,两人还生育了一儿一女。据男子回忆,女子当时精神状态不对,但是他俩一直一起生活。期间,村民张国4次来家侵犯女子,另一个村民张林则3次来家侵犯女子。男子表示,张国有一次还想要对自己两三岁的女儿猥亵;张林侵犯女子的时候,还正好被自己放学回来的儿子看到。 深圳新闻网1月25日报道了这则新闻。 据报道称,事情发生在山西,在一个偏远的山村里,这位女子就过着这样的生活。而她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,还能生下两个孩子,这位女子,可真的是可怜。 十年之前,还在大学里读书深造的卜某,突然感觉到头脑发胀,之后精神就不对劲了,一个人就走出了校门。 越走越远,卜某来到山西一个偏远的山村,这个时候被张军给遇到了。张军是村里的光棍,看到卜某年轻青春,就一把将其拉回家里,说是收留,其实就是要给自己做老婆。 可怜的卜某,就从此刻开始,开启了非常黑暗的十年生活。 但是在跟张军生活期间,张军也是好吃好喝的对待她,狼豺之人,是同村的另外两个男人,一个叫做张国,一个叫做张林。 张军在把卜某带回家之后,一直也是当作自己老婆一样对待。虽然也做下了不干净的事情,发生了关系。 可怜卜某一直意识不清,每次对于性这件事,也是毫无反抗力的。 得知村里的张军领回来一个媳妇,同村里其他的男人,可就很眼红嫉妒了。有一次,张国就来到张军家里吃饭、喝酒。 就看到张军喝完酒熟睡,张国就自己掀开了卜某的被子,直接就跟卜某发生了关系。 这样不明不白的被张国侵犯,卜某一共经历了4次。其中有一次,张国又溜进了张军的家里,又开始侵犯卜某。 当时正在进行,被回家的张军给撞见,在张军的喝斥之下,张国才仓皇出逃。 张国的罪行非常恶劣,除了侵犯卜某,后来卜某给张军生下一个女儿,孩子还穿着开裆裤呢,张国就开始猥亵孩子。正好被张军赶回家看到,这才将其赶走。 另外一个村民叫做张林,也是一位无耻之徒,他前后也3次来到张军家里侵犯卜某。其中有一次也是正在进行,被张军的儿子放学回来撞见,张林才赶紧离开。 浑浑噩噩的生活,一晃就是10年过去,终于,卜某被解救,终于被自己的哥哥给救回家。 带回家之后,哥哥先是将妹妹给安排住院。眼前这位女子,自己的妹妹,之前,可是在大学里读硕士啊!多么美好的年华!而如今...... 之后,哥哥就准备上诉那三位男子,张军、张国、张林。张军不涉嫌侵犯罪,因为二人长期稳定居住还育有小孩,但是也需要面临刑事判刑,如今暂且被刑事拘留控制。 而另外两位男子,张国、张林,这两人涉嫌侵犯罪,因为总是违背卜某的性意愿,两位村民也当庭表示认罪认罚,目前尚未给出判决。 1.一女子精神状态不对,患有精神病,被村民收留之后也没有报警,而是一直让其跟自己居住、还生育了小孩。村民的做法是否合法呢? 根据《精神卫生法》规定,明知对方是精神患者并且无人看管,当时未报警而是私自收留,可能违反相关规定,但是如果没有造成实际危害,可能会被视为民间互助。 单纯的收留,可能不会直接违法,但是如果在此基础上还发生关系,并且生育,则已经触及法律的红线,侵犯妇女的自主权,后期张军也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。 2.另外两名村民,明知女子有精神病还跟其发生关系,这两位村民是否构成侵犯呢? 根据《刑法》规定,明知对方是精神患者或者痴呆,不具备性意愿,还跟其发生关系,不管是否采取暴力手段,均构成侵犯,会依法论处。 由于精神患者无法正常表达性同意,因此,“同意”在法律上无效,其行为已经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。这两位村民行为违法,必定要承担刑事责任。 哥哥目前在照顾妹妹卜某,如今,妹妹的状态在逐渐好转,可以认识到身边的亲人。但是对于她的遭遇,哥哥表示,不会告诉她。 看完本案之后,大家内心都作何感受呢,不妨一起来讨论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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