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三亚,一女子带着3岁女儿去三亚,一家人在机场坐摆渡车时,女子转身拿行李时,女儿直接摆渡车掉了下去,小脸缝了30余针,牙齿牙髓坏死,机场垫付5000元医疗费,提出赔偿47400元,女子怒斥:必须赔我120万,我女儿需长期复查,修复治疗。机场:你没伤残鉴定、没补齐后续治疗票据,凭啥狮子大张口。女子后续降低到80万,可机场还是觉得太多。
2026年春节,山东的修女士带着一家老小和3岁的小女儿,去海南度假。
航班落地三亚机场之后,一家人跟着人流上了机场摆渡车,往航站楼走。
车上人不少,修女士把小女儿放在便携遛娃车里,停在靠近车门的位置,自己一边扶着车一边照看大女儿和行李。
摆渡车开到航站楼停稳,乘客陆续下车,修女士的丈夫从车后面走过来,想接下她手里的行李。
她就短暂转了个身递东西,前后也就一两秒的功夫。
谁也没想到,摆渡车司机没往车里看一眼确认有没有人,直接从车外打开了另一侧的车门。
没做任何固定的遛娃车,顺着车门的坡度直接滑了出去,连人带车重重摔在外面的水泥地上。
孩子当场满脸是血,下颌和嘴唇摔得稀烂,送到医院缝了30多针。
伤口好不容易愈合之后,女儿下巴上留了一道明显的疤,后续复查还发现两颗牙齿牙髓已经坏死,得长期跑医院复查,说不定还要做根管治疗甚至拔牙。
相关部门事后认定,司机操作有明显瑕疵,机场直接把涉事司机停了职。
事发之后,机场先垫付了5000块医药费,核算下来给出的总赔偿方案是47400元。
修女士一家根本没法接受,这点钱,连后续去北京做疤痕修复的钱都不够。
更别说孩子遭的罪,和后续十几年的治疗开销,她一开始提出要120万赔偿。
后来协商的时候,修女士主动降到了80万。
但机场这边觉得家属没做伤残鉴定,也没拿出后续治疗的正规票据,索赔金额太离谱,双方谈了好几次都谈崩了。
机场还表示,当时遛娃车停在车内的禁站黄色区域,车上也贴了安全提示,家长没把车固定好,责任得让法院来判。
修女士很是愤怒,她在网上发帖维权,相关部门也建议双方走司法程序划分责任。
上海有个家长带孩子坐机场摆渡车,司机急刹车,导致孩子从婴儿车里摔出来骨折。
最后法院结合后续治疗预估费用,判机场承担7成责任,除了已经垫付的医药费之外,还要额外赔28万多,双方都没上诉。
家长怕孩子留一辈子疤,后续十几年的修复开销没着落。
机场怕赔多了没依据,后续还要承担没完没了的责任。
其实双方没必要死磕金额,完全可以先找第三方,做个伤残鉴定和后续治疗费用评估,该谁的责任谁担,该赔多少按标准来,比互相耗着强。
公共交通运营方,就该把乘客安全放在第一位,不能光靠贴几张提示就把责任撇干净。
《民法典》第1198条规定,宾馆、商场、机场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摆渡车司机,没核查车内情况就开门,机场作为管理者存在明显过错,需按责任比例承担孩子的医疗费、后续治疗费等相关损失。
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,从来不是贴几张“小心台阶”的提示就能完成的。
真正的责任落实,是把每一个可能出问题的操作流程卡死,从根源上避免事故发生。
对此,你怎么看?
案例来源:极目新闻2026-7-24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