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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案子,还是蛮有趣的。综合媒体报道,今年7月17日,街道办联合公安等部门,对辖

这个案子,还是蛮有趣的。

综合媒体报道,今年7月17日,街道办联合公安等部门,对辖区出租房开展消防检查。

期间,某出租屋的房东拒不配合工作,情绪激动,并对执法人员采取的断电措施表示强烈抵触。

在现场民警将其带离进行谈话时,其妹妹突然手持保温杯,将其中的开水泼洒正在执勤的民辅警,造成两名辅警全身多处被烫伤,还在激烈反抗时将另外一名辅警左臂抓伤。

因暴力组织国家工作机关人员依法执行职务,女子被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。

很多人义愤填膺,认为女子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但警方的处置,单独看是没问题的。

根据两高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,「暴力袭击正在依法配合警察执行职务的警务辅助人员,不构成袭警罪」;但若符合刑法第277条第一款规定的,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。

不过,当我们跳出这个案例,搜寻其他案例时,又会发现,哪怕是朝正在执行职务警务人员泼洒开水,也不一定构成犯罪。

2023年1月,无锡公安破获一起袭警罪。

根据通报,事发当天,警方正在某服务区对来往车辆进行检查,至赵姓男子时,对方态度恶劣,拒不配合执法。

在民警对其进行警告时,赵某竟推搡并用开水泼洒民警,后被以袭警罪刑事拘留。

而在2008年时,交警在执勤时,竟遇到彪悍女子,不仅占道经营,还嚣张至极,在城管将其桌椅扣押时,竟操起开水瓶,向交警泼去,后被行政拘留10日。

虽然2008年时,袭警罪还未被写入刑法,但彼时,刑法第277条规定, 以暴力、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
因此,从理论上讲,女子公然向交警泼洒开水的行为,依法也可以入刑。

可以入刑却不入刑,这很明显是区别对待。

但依法治国的前提,从来都是人人平等。

希望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」,不只是一句漂亮的口号,能够被真正落到实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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