细思极恐!广东广州,女子与2个朋友在平台打网约车出行。3个女孩上车后就闻到一股气味,她们提出开窗通风,竟被司机以开着空调为由拒绝,女子坚持希望开窗。谁知竟惹怼女子:说了不开就是不开,十几块的车还打出优越感了?而后司机多次猛踩油门后刹车进行恐吓,3个女孩吓坏了,提醒无果,直到说出会“报警”后,司机才没继续。女子向平台反映情况。事情曝光后,涉事司机被平台永久封禁,平台也主动为乘客申请了补偿。网友:如果有办法,没人愿意开网约车,不要太刁难网约车司机了!封禁等于砸了他的饭碗,别人不容易,起早贪黑的!
7月4日,申女士与两位朋友,3个女生在平台呼叫网约车。
上车之后,3人闻到车厢里有一股异味,坐着很不舒服。
申女士无法忍受车内空气浑浊,便礼貌询问司机,能不能把车窗打开透透气。
没想到这个简单又合理的请求,直接惹恼了司机。
司机当场拒绝,说车内已经开了空调,没必要开窗。
申女士商量着司机,说车里味道实在刺鼻,还是希望开窗通风。
谁知。司机瞬间语气变差,当场嘲讽她:你以为我是你们的专职司机吗?你们一个月给我开多少钱?十几块的打车,还打出优越感来了?
好好沟通换来一顿挖苦,3位女生心里又委屈又无奈,只能忍着不再吱声。
万没想到,司机反倒情绪激动,在行车途中开始做出危险过激行为,在路上反复猛踩油门加速,紧接着又突然急刹车。
车子一下冲出去、一下猛地停住,坐在车里的3人被晃得心慌,全程高度紧张,生怕出现交通事故,神经紧绷。
面对司机的危险操作,几人又害怕又气愤,几次提醒都无济于事,最后她们急了,说司机再不规范驾驶就立刻报警。
听到报警两个字,司机这才收敛了极端行为,恢复正常开车。
途中,申女士第一时间向平台客服反馈了司机辱骂乘客、危险驾驶的问题。
客服当时只让她们先保证人身安全、顺利抵达目的地,后续会严肃处理司机问题。
行程结束后,申女士越想越后怕,随即整理了录音、订单等证据,同时向平台和广州交通管理局发起投诉,提出了自己的合理诉求。
她不仅要求退还车费、索要精神损害赔偿,还希望相关部门吊销涉事司机从业证件,要求平台公开道歉、公示整改方案。
同时正视网约车司机薪资问题,从根源减少司乘矛盾。
此外申女士还发现一个细节,司机端显示订单价格仅11.6元,自己实际付款却高达17.5元。
她质疑平台抽成过高、压缩司机收入,是引发本次纠纷的深层原因。
针对此次投诉,平台很快给出处理结果。
涉事司机所属服务商直接将其永久封号,彻底清退出平台。
平台主动为乘客退还了本次车费,并专门申请了5000元精神抚慰金。
对于乘客要求的书面道歉、公开整改、吊销司机证件等诉求,平台表示吊销证件属于交管部门职权,平台无权干预,其余诉求已全部记录并上报高层处理。
《民法典》第509条: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。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,根据合同的性质、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、协助、保密等义务
乘客因车内异味请求开窗属于合理需求,司机不仅言语嘲讽侮辱,还刻意猛踩油门、急刹车制造危险恐吓乘客,完全违背客运服务基本要求,属于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。
乘客主张退还全部车费有明确法律依据,平台主动退款符合法律规定。
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22条:网约车驾驶员营运中不得辱骂、威胁乘客,不得实施报复乘客的行为。
司机对3个女孩说出“十几块的车还打出优越感”,属于以言语贬低、轻视他人,是典型公然侮辱行为,侵害了她们的名誉权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1198条与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,平台作为客运经营主体,必须对司机开展文明服务、安全驾驶培训,约束司机不得报复乘客。
涉事司机存在侮辱、危险驾驶双重严重违规,平台永久封禁司机账号、清退出平台,属于履行管理责任的合规处罚。
本案平台主动退款、赔付抚慰金、记录整改诉求,是履行经营者法定责任的体现。
乘客要求平台出具书面公开致歉、公示整改措施,属于合理维权诉求,平台应当予以正式答复反馈。
一场普通的出行,只因乘客正常诉求就遭到言语攻击和危险报复,也让大家看清了网约车出行安全的重要性。
服务行业最基本的是尊重乘客、安全驾驶,情绪化上岗、恶意恐吓乘客,最终只会自食恶果。
对此您怎么看?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