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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交警败诉!”上海,一男子骑摩托车时发现路面两处窨井盖没了,而井口随时可能让过路

“交警败诉!”上海,一男子骑摩托车时发现路面两处窨井盖没了,而井口随时可能让过路车辆遭殃。男子心善,硬着头皮,掉头逆行了一段路找交警报告险情。谁承想,交警转头就给他开了张200元的逆行罚单。男子当场愣住,好心报险反被罚,这口气怎么咽得下?他一纸诉状告到法院,要求撤销罚单。结果,一审败诉。男子不服,再上诉。二审法院却有不同看法。

发现路面俩井盖没了,他第一反应不是绕开走,而是掉头逆行去报告。

2020年5月21号上午九点多,沈先生骑摩托车经过青浦盈淀路检查站附近,看见机动车道上两个窨井盖没了,路面露出两个大洞。他脑子里就一个念头——得赶紧找交警报告,放几个反光锥桶,不然有车陷进去就出大事了。

当时他已经驶过了那一段,要返回检查站就得掉头逆行。他观察了一下,非机动车道暂时没人,就小心地沿非机动车道慢慢逆行回去,确认了井盖位置,又原路返回检查站找到执勤交警报告险情。

可让他没想到的是,交警听完之后,转头就给他开了张200元的逆行罚单。

沈先生当场愣住了。他好心冒着风险去报告险情,反而要被罚?他觉得自己不是故意违法,纯粹是为公共安全,事急从权。几次沟通无果之后,他把交警支队告上了法庭。

一审法院认为逆行事实清楚,维持了处罚决定。沈先生不服,提起上诉。

到了二审,法院给出了完全不同的说法。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沈先生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,不应被处罚。法院的理由是:窨井盖缺失随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,存在急迫危险;沈先生逆行是为了向民警报告险情,目的正当;而且他逆行时非机动车道无人通行、路程短、车速慢、没造成任何危害后果,避险措施没有超过必要限度。

最终,二审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,也撤销了那张200元的罚单。

这个案子后来被收入了人民法院案例库,成了一个指导性案例。判决书里有句话说得特别实在——法律不该让做好事的人寒心。沈先生用一场官司证明了,法律保护的不仅是守规矩的人,还有那些在关键时刻愿意站出来的普通人。

当然,紧急避险也不是随心所欲的借口——前提是危险真实存在、避险措施得当、没有造成额外伤害。沈先生那次缓慢、短距、无人时的逆行,恰好踩在了那条“必要且合理”的线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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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改 1
2026-07-11 17:08
挣点钱容易吗?又还回去了。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