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长沙,一男子支付25.8万元从一家二手车行处,购买了一辆精品奔驰E级小轿车。车行在购车协议中,承诺该车只是发生过小剐蹭事故,并没有水泡、火烧等重大交通事故。可谁曾想,男子开了两个月后却发现该车的事故次数有15次,维修次数有14次,理赔有13.9万到22.9万,维修金额高达15.5万元。更让人气愤的的是,车行只同意23万元回收。
王先生与朋友到二手车行看车时,看中一辆奔驰E系小轿车,销售工作人员对王先生称,此车只是发生过几次小剐蹭事件,发动机等各方面的重要零配件都没有动过,价格只要25.8万元,非常超值。
王先生心动了,但其还是有点担心会买到事故车,因此又有些犹豫了。销售工作人员见状,为了打消王先生的疑虑,于是用软件查了一下该车的具体情况信息,并向王先生展示了查询结果,同时再次声称,此车是无水泡、无火烧等重大交通事故。
随后王先生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,以25.8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这辆车,车行的承诺同时亦写进了购车合同里。可万万没想到的是,车子开了两个月后刘先生才发现,此车事故次数有15次,维修次数有14次,理赔有13.9万到22.9万,维修金额有15.5万。
王先生这时才意识到自己被二手车行骗了,于是去找车行讨要说法。可车行却不予理会,最后又声称,可以退车但要以23万元的价格回收。王先生坚决不同意,其认为如果按照23万元回收,等于其以1万多元的价格租了两个月的车,其认为不合理。
最终,在记者的帮助下,车行同意退车退款处理。
1、事发后网友们议论纷纷,有网友表示,25.8万元想买到只是剐蹭的二手奔驰E级车,想什么呢!一听这个介绍就知道这车有问题,绝对不能买。
也有网友认为,王先生完全可以主张退一赔三,即不仅可以退车退款,王先生同时还可以获得三倍车款77.4万元的赔偿金。因此该网友觉得太可惜了!
2、那么从法律上讲,该如何评价此事呢?
首先,王先生是为了满足生活需求而实施的购买行为,因此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,其合法权益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、保护。
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,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。
具体而言,消费者购买汽车等商品时,依法享有知情权,而相对应的是,二手车行就有如实告知消费者其所销售商品具体信息的义务。
也就是说,二手车行故意隐瞒涉案车辆的具体信息,就是属于侵害了消费者王先生的知情权,应当认定为违法行为。
其次,不论商家是以次充好的手段,还是以假乱真的方式,故意欺骗消费者,并致使消费者处于错误认知时,作出错误购买行为的,就应当认定为欺诈。
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,商家故意隐瞒事实欺诈消费者的,应当承担退一赔三惩罚性后果,
最后,二手车行作为一个专业买卖二手车的商家,其一方对其所销售的每一辆车都具有通过调取出险、维修记录等认真审核的义务。
也就是说,如因二手车行未履行认真审核义务,而造成消费者的损害,即便其以不明知此车的具体情况进行抗辩的,其主张一般也不能成立。
换而言之,王先生向二手车行提出退一赔三的主张时,如果车行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一方已经充分、全面履行了认真审核的义务,就可以认定其主观上是应当明知的,即其就是故意欺诈消费者的,故其一方就应当为此承担所有法律后果。
综上,王先生确实可以向二手车行提出退一赔三的主张,如车行不能举证其已经履行了义务,就应当退车退款,并赔偿王先生三倍赔偿金77.4万元。
最后,无论从事什么行业,商家必须要以诚信为本!切勿以任何形式故意欺诈消费者,否则当消费者一起维权时,那你的店就离关门大吉不远了!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