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讲武德!”江西鹰潭,女主播为了让粉丝多给她打赏礼物,在公司管理人员指导下,她

妙之聊生 2025-12-22 21:42:37

“不讲武德!”江西鹰潭,女主播为了让粉丝多给她打赏礼物,在公司管理人员指导下,她和粉丝展开虚假网恋,谎称同意外出和“榜一大哥”发生性关系。男子为了能和女主播单独相约,非常豪横的在直播间打赏了10000元,可谁知,下播后,女主播不仅拒绝见面,还拉黑了男子。男子一气之下报警,女主播赶紧给男子退还19000元损失后,还是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 2024年6月,男子汤某闲着没事刷抖音,无意间划进了黄女士的直播间。 看着屏幕里能说会道的黄女士,汤某心里生出几分好感,不由得打赏一番,因为黄女士的注意后,他还顺利加上了对方的微信。 他哪里能想到,这场看似偶然的相遇,其实是一场精心布下的骗局。 加上微信后,黄女士对汤某格外热情,每天主动嘘寒问暖,字里行间都透着暧昧,妥妥一副陷入网恋的模样。 汤某被这份突如其来的“桃花运”冲昏了头,心里美滋滋的,认定自己遇上了真心对自己的人,心甘情愿地在直播间给黄女士刷礼物,一心想当她的“榜一大哥”,讨她欢心。 可汤某不知道,黄女士的背后还有个老板刘某。刘某开了家直播公司,黄女士就是他手下的主播,而指导黄女士和汤某“网恋”的,正是刘某本人。 看着汤某越来越大方,刘某觉得时机到了,琢磨着要狠狠捞一笔。 2024年7月10日晚上,黄女士照常开播,汤某又在微信上找她聊天。 这一次,黄女士立刻把两人的聊天记录截图发给刘某,等着老板下达指令。 刘某一眼就看出汤某的心思,马上教黄女士放出“大招”,让她谎称只要汤某在直播间打赏1万元,就答应线下见面,甚至同意发生性关系。 黄女士一字不差地把这话发给汤某,汤某看到消息后心花怒放,觉得这1万块花得值,当即就在直播间豪掷万元,成为了当晚最亮眼的“榜一大哥”。 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和黄女士线下约会,连见面时要说什么都在心里排练了好几遍。 可下播后,汤某再发微信,却发现自己被黄女士拉黑了,之前承诺的见面更是成了泡影。 这一刻,汤某才如梦初醒,意识到自己被骗了。他实在气不过,当即就报了警。 警方介入调查后,很快就锁定了黄女士和她背后的老板刘某。 2024年7月20日,黄女士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,眼看事情败露,她只能如实供述了她的犯罪事实; 三天后,刘某也接到民警的传唤,自知理亏的刘某也主动交代了案件的全部经过。 案发后,为了减轻处罚,两人赶紧凑了19000元退还给汤某,争取到了他的谅解,还各自向公安机关退缴了5000元涉案案款。 可即便这样,犯罪事实已经定性,检察机关还是对黄女士、刘某提起公诉。 检察机关认为,刘某、黄女士的行为构成诈骗罪。 《刑法》第266条规定: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 本案中,刘某作为公司经营者,主观上具有明确的非法获利意图,指导黄女士实施诈骗。 黄女士明知“网恋”“线下见面并发生性关系”是虚假承诺,仍按刘某指令向汤某传达,两人共同具备非法占有目的。 客观上,黄女士通过微信暧昧聊天构建虚假恋爱关系,最终以明确的性承诺诱骗汤某打赏1万元,打赏后立即拉黑拒绝履约,属于典型的“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”行为。 根据《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一条规定,1万元已达到“数额较大”标准,因此两人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。 虽然两人积极退赃退赔并获得谅解,但这并不能免于处罚。 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3条规定:诈骗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,且行为人认罪、悔罪的,可按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。 (一)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;(二)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、退赔的;(三)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;(四)被害人谅解的;(五)其他情节轻微、危害不大的。” 本案中,黄女士被抓获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刘某经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交代全部经过,均符合“自首”这一法定从宽情节。 其次,案发后两人不仅退还汤某的损失19000元,还各自向公安机关退缴5000元涉案案款,实现了全部退赃退赔。 最后,汤某出具谅解书,认可两人的弥补行为,降低了案件的社会危害性。 法院审理后,认定刘某和黄女士构成诈骗罪,综合考虑两人的自首、退赃退赔、获得谅解等情节,最终判处两人拘役五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5000元罚金。 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,最终让两人付出了法律代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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