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男子性侵女孩后竟想花60万“私了”!闺蜜趁机吞掉20万,还怂恿她到公安局改口供

笔尖下说法 2026-01-19 20:40:39

两男子性侵女孩后竟想花60万“私了”!闺蜜趁机吞掉20万,还怂恿她到公安局改口供…结果全进去了! 2023年3月,山东烟台发生一起恶性案件。王某忠、林某杰等人在家中对女孩王某儒实施暴力性侵,手段包括勒颈、电击、殴打,情节极其恶劣。 案发后,王某儒勇敢报案。两名主犯吓得立刻潜逃至湖北躲藏。 可他们竟动起歪脑筋——想“花钱摆平”这件事。他们通过中间人找到王某儒的闺蜜吴某燕,承诺给她10万元好处费,请她帮忙劝说王某儒“拿钱撤案”。 吴某燕一听,觉得“商机”来了。她表面答应,背地里却打起了算盘。 她主动代表王某儒去和对方谈判,把赔偿金额抬到了60万元。但转身却告诉王某儒:“对方只肯赔40万,多一分都没有。” 王某儒信了。她拿到40万赔偿后,还特意拿出12万元感谢闺蜜“帮忙”。她压根不知道,这位“好闺蜜”早已暗中私吞了整整20万,两边通吃! 随后,王某儒按照对方要求,到公安局申请撤案。但民警告诉她:强奸是严重的刑事犯罪,属于公诉案件,个人无权撤案。 一计不成,王某忠等人又生一计。他们找人教王某儒如何修改笔录、推翻之前的口供。王某儒竟然照做了,再次来到公安局要求改口供。 可她生硬的表述和矛盾的说辞,很快被经验丰富的民警识破。警方顺藤摸瓜,不但抓获了所有强奸案嫌疑人,连后面试图“花钱消灾”、做伪证的一干人等,也全部落网。 最终,法律给出严肃判决: · 王某忠、林某杰等性侵主犯因强奸罪(具有加重情节)被另案处理,依法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 · 闺蜜吴某燕等四人因“妨害作证罪”被判刑6-10个月不等; · 受害人王某儒因作伪证,构成“包庇罪”,被判拘役5个月、缓刑10个月; · 帮助逃匿的陈某也因“窝藏罪”获刑。 所有涉案钱财——包括那60万“赔偿款”和9万“好处费”,共计69万元,全部被法院依法没收,上缴国库。 一场试图用金钱践踏法律的闹剧,最终以“全员入狱、人财两空”收场。此案再次警示:司法尊严不容买卖,任何企图干扰公正的行为,终将付出沉重代价。 (案例来源: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· 裁判文书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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