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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一男子外出办事,突然发现路上的井盖没了,于是便逆行返回报信!可他做梦都没想到

上海一男子外出办事,突然发现路上的井盖没了,于是便逆行返回报信!可他做梦都没想到,自己不但没受到表扬,反而被罚了200块钱!一怒之下,官司直接打到了中院。

信息来源:上观新闻《摩托驾驶员看到窨井盖缺失,逆行报告民警被罚 200 元!法院:撤销处罚》

沈先生驾驶二轮摩托车途经青浦区盈淀路检查站前方路段,发现机动车道两处窨井盖不翼而飞。该路段日常车流量较大,高速行驶车辆一旦车轮陷入井口,极易引发翻车、碰撞事故。

沈先生驶过隐患点后,观察到旁边非机动车道当时无车辆行人通行,便调转车头缓慢逆行折返,再次核实两处井盖缺失位置,随后原路逆行回到检查站,向现场执勤交警完整报告路面险情,请求工作人员摆放反光锥、设置防护警示。

沈先生主动排险的善意,和多地交警柔性执法的同类处置逻辑相通。2023 年交管部门统一明确规则:若车主为避让执行任务的救护车、消防车等特种车辆,不得已压线、越停止线产生违章,留存现场证据后可向交管部门申诉,核实属实后会直接撤销处罚。

多地交警多次公开宣传该政策,鼓励车主主动为生命通道让路,不会机械处罚善意避让行为。两件事相隔数年,底层法理逻辑一致:普通人出于保护公共安全、挽救他人生命的目的打破通行规则,执法、司法机关应当兼顾情理,不能仅机械套用条文处罚。

沈先生上报完险情后,执勤交警仅认定其存在机动车逆向行驶行为,当场开具 200 元罚款处罚决定书。沈先生难以理解:自己逆行的唯一目的是消除危及过往车辆的道路陷阱,并非图通行便利,不该被处罚。协商无果后,沈先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起诉青浦交警支队,请求撤销罚款。

无独有偶,广东东莞也曾出现同类善意闯灯免于处罚的典型案例。2020 年 12 月 8 日,网约车司机艾建强搭载一家三口,途中车内婴儿突发抽搐、口吐白沫,情况危急。

艾建强在确保通行安全的前提下,连续闯三个红灯,以最快速度将婴儿送往医院救治,事后系统显示该行为将被扣 18 分、罚款 600 元。

患儿家属事后不愿出面配合交警作证,常平交警自主调取沿途监控、医院就诊记录完整核实全过程,全额撤销所有违法处罚;当地公安、见义勇为基金会同步对艾建强予以表彰奖励。普通人出于救助生命的善意突破交通规则,最终执法机关没有让好人寒心。

沈先生的行政诉讼一审并未得到支持,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驳回了他撤销处罚的诉求。沈先生依旧坚持上诉,案件移送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。

从东莞网约车救人、全国统一的礼让救护车申诉规则,再到本次上海中院二审改判,一系列案例形成统一裁判导向:判断交通行为是否应当处罚,不能只看表面违章动作,需要综合考量行为动机、所保护的法益、是否造成实际损害。

只要出发点是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,避险措施适度、未引发次生事故,执法与司法环节都会兼顾行为背后的善意,而非生硬死守法条字面。这种情法兼顾的裁判思路,也让愿意主动挺身而出、管公共闲事的普通人,多了一份法律底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