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2025年9月报道,云南一女子在一家五星级酒店洗澡时不慎滑倒,手上价值100万元的玉镯磕在地上碎了。女子十分生气,认为酒店浴室没有设置防滑提示和相应的防滑设施,所以要求酒店照价赔偿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。酒店自然不同意,他们怀疑女子手镯价值的真实性,同时表示尽到了提醒义务,手镯摔坏是女子自己失误所致。为此双方闹上了法庭,法院判了。 云南有位邓大妈,在当地一家五星级酒店住的时候,出了个挺闹心的事儿。那天她在酒店浴室洗澡,洗完出来不小心滑倒了,手上戴的玉镯“啪”一下磕在地上,直接碎了。 邓大妈当时特别心疼,说这镯子是她父亲留下的传家宝,值100万元,现在碎了不光是钱没了,心里的念想也没了,越想越生气,就去找酒店要说法。 她觉得这事儿不能怪自己,是酒店的问题——浴室里既没设置防滑提示,也没弄相应的防滑设施,才导致她滑倒的。 所以她不光要求酒店按照100万元的价格赔偿玉镯钱,还得额外赔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,毕竟这镯子对她来说有特殊意义。 可酒店那边根本不同意,双方一下子就吵僵了。 首先,酒店怀疑这玉镯到底值不值100万?邓大妈说镯子贵,但从头到尾没拿出过发票、购买凭证,也没有权威机构的鉴定报告,空口说100万,换谁也不能轻易认。 而且酒店说,他们早就尽到提醒义务了,不是邓大妈说的那样没做防护。 后来这事儿越闹越大,谁也说服不了谁,最后只能闹上法庭,让法官来评理。法院一查才知道,其实酒店在防滑这件事上,做得还挺周全的。 他们给客人准备了两双拖鞋,一双是塑料的防滑拖鞋,专门让客人在浴室这种湿漉漉的地方穿;另一双是一次性拖鞋,印着“禁止穿入浴室”的字,只能在客房干燥的地方穿。 而且浴室墙上还贴了“小心地滑”的提示,地上也放了吸水的防滑地巾,该有的防护措施基本都有了。 那邓大妈为啥会滑倒呢? 原来她刚洗完澡的时候,穿的是防滑拖鞋,本来挺安全的。可她出来后,想着要回浴室拿根棉签掏耳朵里的积水,就把防滑拖鞋换成了那双印着警告的一次性拖鞋,再进浴室的时候,地面还湿着,她女儿当时还在里面洗澡,地面更滑了,这才不小心摔了。 法官认为,邓大妈作为成年人,应该能预见穿一次性拖鞋进湿滑浴室的风险,她自己做出这样的选择,是没尽到对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,这才是滑倒的直接原因。 至于她提的浴室玻璃门关不严溅水、门口有斜坡这些理由,法官也去现场勘查过,发现玻璃门能正常关严,门口的坡度特别小,根本不影响走路,算不上安全隐患。 还有赔偿金额的事儿,邓大妈说玉镯值100万,却拿不出任何证据,法律讲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,没证据的话,这100万的索赔就站不住脚。 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也一样,没有足够的依据支撑,自然也得不到支持。 最后法院判了,邓大妈的所有诉求都被驳回了,而且因为是她起诉的,两审的诉讼费一共11500元,也得她自己承担。 这事儿其实挺明白的,酒店的责任是提供有安全提示和防护的环境,他们做到了;但咱们自己在外面,也得守规矩、多注意,不能忽视那些提醒,不然出了事儿,该自己担的责任,一点都少不了。 邓大妈这100万的索赔没成,还倒贴了诉讼费,也算是给大家提了个醒,不管做啥事儿,证据得拿够,规则也得记在心里。
一觉醒来,经常出差住酒店的朋友们要小心了!近日,一男子因为出差,住了一家酒店。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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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10xxx99
承担诉讼费不是因为是她起诉,而是因为她败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