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非法行医判例:明知自己没有医师资格为了谋取利益多次非法行医,被当场查获】 【公诉机关指控】2012年8月17日和2014年4月25日,被告人陈某因非法行医被某市某区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两次。 1.2022年2月起,陈某明知自己没有医师执业资格证、医师执业证,为了谋取利益,又再次在某市某区某街道某路某号某座之8号某药行内非法行医,至2022年4月7日,陈某继续在该场所内进行非法行医时被某区卫生健康局查获,当场缴获药品、医疗器械一批。 2.2023年10月13日,被告人陈某再次在某市某区某街道某路某号某座之8号某药行内非法行医时,被当场查获并缴获药品、医疗器械一批。 【另查明】2022年10月10日,被告人陈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主动投案,并如实供述其于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间在某药行二楼非法行医的犯罪事实。 【证据】公诉机关提交,并经法庭质证、认证的到案经过、户籍信息证明、前科查询表、行政处罚决定书、认罪认罚具结书、现场拍摄照片记录表、现场笔录、询问笔录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; 物品清单、医生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信息验证、关于陈某医师资格的情况说明、医师注册信息验证、扣押决定书、扣押清单,证人徐某、文某、李某的证言; 被告人陈某的供述和辩解、辨认笔录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、现场勘验笔录、提取痕迹、物证登记表、现场方位示意图、平面示意图、现场照片等证据。 【庭审意见】在第二单犯罪事实中,虽是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,但归案后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本院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。被告人陈某自愿认罪认罚,本院依法对其从宽处理。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,本院予以采纳。 【法院判决】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判决,被告人陈某犯非法行医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;将从被告人陈某处扣押的药品、医疗器械等物品予以没收,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。 【本文素材来源于司法裁判案例】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