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白城,一家面馆老板发视频引发关注:一大爷进店点一碗面和两小瓶酒,消费22元。吃完后大爷称没钱要走,还表示报警也不怕。老板为不影响生意让大爷离开,拍下视频发网上提醒其他商家“避雷”。 (信息来源:2025-10-11 20:25·极目新闻) 10月11日,一家面馆老板在网上发了个视频,瞬间在网上开了锅,不少人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。 这事,还得从10号那天说起,当天,店里陆陆续续有客人进出,快到中午的时候,店里来了个老大爷。 大爷穿着一件洗得有些发白的外套,头发花白,脸上带着几分疲惫。他一进门,就扯着嗓子问,有没有酒。 老板赶忙迎上去,说有,有大瓶的也有小瓶的,大爷犹豫了一下,选了小瓶的,还点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面。 老板手脚麻利地把面和酒端上桌,大爷便慢悠悠地吃了起来。 他一边吃着面,一边时不时地抿上一口小酒,那神情,看起来还挺惬意。 中途,大爷喝完了一瓶酒,又让老板拿了一瓶,老板也没多想,又给他拿了一瓶。 店里的客人越来越多,马上就要迎来吃饭的高峰了,这时候,大爷也吃完了面,喝完了酒。 老板笑着走过去,跟大爷说,一共22元,谁知大爷一听这话,脸色立马就变了,他皱着眉头,说自己家里困难,没钱。 老板一听,这哪行,便跟大爷理论起来,老板说如果不给钱 ,就让民警来处理。 没想到,大爷竟然理直气壮地说,你找民警他也没有用。 店老板看着店里马上就要涌进来的客人,又怕因为这事影响了自己的生意,毕竟这高峰期,要是闹起来,会影响其他客人吃饭。 店老板先把大爷请到店外,大爷临走的时候还说,你拍我也不怕。 老板看着大爷的样子,又气又无奈。 他心想,这22块钱虽然不多,可要是就这么让大爷走了,以后他再这么干,或者别的老人也学他,那自己这生意还怎么做。 但是,老板又怕报了警之后,事情闹大了,老人耍赖,到时候更麻烦。 于是,他灵机一动,拿出手机把大爷的样子拍了下来,还把这事的前因后果录了个视频。 等高峰期过了,老板就把这个视频发到了网上,想提醒一下其他同行,遇到这个大爷可得小心点,别吃了亏。 视频发出去之后,很快就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。 有的人说,这大爷也太不应该了,没钱就别出来喝酒吃面。 也有人说,老板这么做是不是有点过分了,把老人的视频发到网上,会不会侵犯老人的隐私。 随着事情越闹越大,也有一些专业的法律人开始关注这件事。 法律人指出,店家拍视频公开老人肖像,初衷是好的,是为了避免其他店家受损,但是最好给老人的面部特征打码。 毕竟逃单造成的后果和老人可能遭受的网曝伤害程度不对等,不打码的话,将会侵犯老人的肖像权。 而且,店家遇到这种消费纠纷,其实也有合法的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。可以先和当事人好好协商,看看能不能把问题解决。 要是协商不成,还可以让民警介入处理。 要是问题还是没解决,也能提起诉讼,通过法律来讨回公道。 那么,以法律角度,该如何看这件事呢? 1,大爷在面馆消费22元后,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。 从法律层面看,大爷与面馆老板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。 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。 大爷在面馆消费,享受了面馆提供的面和酒,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22元的费用。 大爷拒不支付的行为,属于违约行为。 如果大爷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老板财物为目的,在消费后故意不付款,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,还可能涉嫌诈骗罪。 不过本案中22元数额较小,一般不构成诈骗罪,但这种行为,违背了基本的诚信原则和法律规定。 2,老板在面对大爷拒付餐费时,担心影响生意让大爷离开,之后将大爷的视频发到网上提醒其他店家避雷。 老板拍摄并公开大爷没有打码的视频,这一行为,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。 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自然人享有肖像权,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 老板未经大爷同意,将大爷的肖像公开在网络上,侵犯了大爷的肖像权。 虽然老板的初衷是为了避免其他商家遭受类似损失,具有一定的合理性,但法律在保护店商家合法权益的同时,也注重对公民肖像权的保护。 即便大爷存在过错,老板也不能通过侵犯大爷肖像权的方式,来解决问题。 3,对于老板侵犯肖像权的行为,大爷有权要求老板承担侵权责任。 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。 大爷可以要求老板删除视频,消除视频带来的不良影响,并向自己赔礼道歉。 如果因为视频的传播,给大爷造成了精神损害等损失,大爷还可以要求老板进行相应的赔偿。 如果通过法律解决,将会让大爷支付22元的餐费,对于老板侵犯肖像权的行为,店老板也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,通过删除视频和赔礼道歉这些行为动作,减小对大爷的侵害。 对于此事,你怎么看呢?或是有什么更好方式能处理好这件事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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