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,卢先生的鞋子掉到楼下,于是下楼捡鞋,女友发现他久久未归,下楼寻找时发现绿化带有个大坑,陆先生坠入了深坑。女友立即报警,救援队抽了两个小时的水,将卢先生打捞了起来,可此时,卢先生早就失去了生命体征。 (本信息来源:、九派新闻、扬子晚报、大众新闻半岛都市报) 据以上报道:当天傍晚,卢先生发现自己的一只鞋子不知何时从窗边滑落后掉到了楼下,卢先生想着不过就是下楼捡个鞋,很快就能回来,便没有多想,匆匆换好另一只鞋,就下楼去捡鞋了。 卢先生的女友在家中等了许久,都不见卢先生回来,她有些着急,但想着不过就是捡个鞋,怎么会去这么久呢? 于是,她决定下楼去寻找卢先生。 当她走到靠近一楼外墙的绿化带附近时,仔细一看,发现绿化带里有个大坑,坑口被彩条布和泥土覆盖着,不仔细看都发现不了,卢先生的一只鞋子,正好还在坑边。 女友意识到卢先生可能掉进这个大坑里了,她顾不上害怕,马上报了警,很快,救援队赶到了现场。 这个大坑有五六米深,坑口用钢筋和木条支撑着,上面盖着彩条布和泥土,与周围的草坪融为一体,平时根本看不出来。 救援队到达后,发现坑里积满了水,根本看不清里面的情况。 为了尽快救出卢先生,救援队迅速展开行动,他们调来了抽水设备,开始抽水。 女友在旁边焦急地等待着,她不停地祈祷着卢先生能够平安无事。 两个小时过去了,坑里的水终于被抽得差不多了,救援人员进入坑中,将卢先生打捞了上来。 然而,当看到卢先生的那一刻,女友彻底破防了,卢先生早已失去了生命体征。 原来,这个事发洞口紧挨着一楼外墙,小区里的居民经常从此路过,谁也没有想到这里会隐藏着一个如此危险的深坑。 事后,小区物业表示,他们是后期接管这个小区的,在开发商的工程图上并没有标注这个大坑,所以他们对这个大坑一无所知,在日常维护中也没有发现。 为了防止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,事发后,物业在小区内进行了紧急排查,没想到又发现了几个类似的深坑。 物业赶紧在现场设置了警戒线,并派人24小时值守,当地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也迅速介入,对此事展开调查处理。 卢先生的女友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,好好的一个人,怎么说没就没了。 小区里的其他居民也都知道了此事,居民们纷纷指责物业管理不善,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。 1,那么,小区存在未标注且未被物业日常维护发现的深坑,导致卢先生坠入后离世,物业是否要承担责任呢? 从客观实际的现实角度说,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,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、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,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,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 此事中,小区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人,对小区内的公共区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。虽然物业称后期接管小区,开发商工程图未标注大坑,日常维护也未发现,但这并不能成为免责理由。 小区内的深坑属于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,物业有义务对小区进行全面检查,排除安全隐患。 而该物业未能发现并处理这一深坑,未尽到管理职责,导致卢先生坠入后离世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 2,对于物业这种未尽到管理职责导致他人离世的行为,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? 从法律责任看,主要是民事赔偿责任! 需要赔偿卢先生家属因卢先生死亡产生的丧葬费、被扶养人生活费、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、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。 物业大概率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,具体赔偿金额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、卢先生的年龄、收入情况以及被扶养人的情况等因素,按照一定的比例和标准来计算。 目前,这件事还在进一步处理中,卢先生的家属也在等待一个合理的说法。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?
重庆,卢先生的鞋子掉到楼下,于是下楼捡鞋,女友发现他久久未归,下楼寻找时发现绿化
梅姐说法
2025-10-16 13:11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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