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郑州,19岁小伙在火锅店打工,倒垃圾时不慎掉进深坑大腿被割伤缝了11针。家属要求火锅店给个说法,对方却避而不谈,最后逃不开了又推脱,说出事那天没拉警戒线,会尽快垫付医药费。 吕女士的侄子小吕刚满19岁,在河南郑州金水区的某火锅店进行后厨的切配工作,平日里也负责一些后厨的卫生等琐碎问题。 日子就这么按部就班地过着,却不想,意外发生的突如其来。 11月22日晚,小吕和往常一样将垃圾收好,从后门出发扔垃圾,可是今天的垃圾似乎分外重,他一个胳膊提着都显得有些吃力,他只能坚持着希望快点到终点。 就在经过那个深坑的时候,手上的垃圾似乎突然变得千斤重,还没等小吕回神,他已经掉进了大坑里,失重感和恐惧感同时传来。 小吕不由自主地喊出声,没等他缓过神,他就感觉腿上传来剧痛。 好在事发地离火锅店不远,很快同事们将小吕送去了医 院,并在事发第二天早上联系了其亲属吕女士。 当吕女士赶到时,就得到了小吕小腿肌 肉 深 层 断 裂,缝了11针的噩耗。 吕女士赶紧照顾侄子,她想着既然是在店里帮忙干活的时候发生的意外,想来店里也会负责的,尤其是事发当天,店里已经垫付了2000元的费用。 还没等吕女士松口气,缴费通知已经先一步传到她手上。 原来店里只付了那2000元的费用,之后就再也没有管过小吕。 听到这话的吕女士坐不住了,火速去了小吕工作的店里,没想到工作人员却表示:我们已经负责了,是他自己没注意到。 店里最开始拒绝回应,可在后来出面后,又矢口否认事发当日倒垃圾的路线就是店里规定倒垃圾的路线,而店里一直要求不让从那过,是小吕自己没看清才不慎掉入。 可据吕女士了解,侄子小吕明确表示此前并没有任何人和自己说过不能走这条通道。 眼看词穷,该店直接不再出面,并拒绝有关调查人员和吕女士等人去现场查看。 等到吕女士再次去道路入口查看时,案发地点已经拉上了警戒线。 当吕女士问起事发当时的情形时,店员表示当天并未拉警戒线,并带吕女士等人从正门绕行,坚称这才是店里规定的专属倒垃圾通道。 可问题来了,如果没有人在确切培训过新入职员工的情况下,员工又怎么会明确知道所谓的正确路线呢? 而且,施工现场的警戒线也并未严格执行,标识也未常亮起的情况下,此类型安全隐患事故又该如何去避免呢? 本案中,小吕在火锅店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所在岗位的工作职责,因履行工作职责跌入深坑而跌入深坑。 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规定: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: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 本案中,小吕在工作时间内倒垃圾时不慎掉入深坑,造成自身损伤的行为符合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。 因此,无论火锅店是否要求小吕倒垃圾,只要他的行为属于工作范畴,且伤害与工作有直接关联,即可构成工伤。排除故意情形,自身未尽到注意义务不影响工伤认定。 该店若坚称自己已经尽到责任,则必须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培训义务,这样可以适当减轻自身的赔偿义务,但无法免除。 若该店无法证明,自身因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,则需要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。 后续怎么样,我们还在进一步跟进,欢迎大家评论区讨论。 (以上报道来源于1818黄金眼)


